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建筑物平移专业工程)
工程名称
高邮城南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原有建筑物平移)
建设单位
高邮市园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南侧
工程
概况
平移建筑物规模
约3100平方米(长约78米,宽9米,局部5层)
预算价
365.1242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结构
砖混结构
建筑高度
约16米
建筑最大单跨
约9米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最大单体面积
/
预计开工
2019年4月
招标内容
该建筑物位于中心大道及兴盛路交汇处,长约78米,宽约9米,局部5层,重量约5000吨,将该建筑物向南平移120米,在向西平移29米,并建设平移后基础等施工及验收。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营业执照具备建筑物平移、加固经营范围,五年内施工过类似平移工程,结构4层及以上,面积2400平方米及以上(以合同及图片为证);业绩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以本次资格预审时间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建造师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建造师无在手工程,且未满60周岁;4、营业执照具备建筑物平移、加固经营范围,企业五年内施工过类似平移工程,结构4层及以上,面积2400平方米及以上(以合同及图片为证);业绩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以本次资格预审时间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集中登记时间
本工程网下集中报名登记,集中登记时间:2019年2月19日9 时00分至2019年2月19日17时00分,集中登记地点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长生路25#)。
投 标保证金
叁万元,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招标公告后附件。
资 格 审 查
方式
资格预审
申请书收取
递交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时间:
集中收取地点及时间: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2019年2月 25日14:30至 15:00
平时递交地点及时间: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点:高邮市长生路25号。
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条 件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且未满60周岁;
(8)投标保证金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须主办方基本户缴纳);
(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1月(含)-2019年01月(含)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60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
(10)提供经扬州市内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细条件及内容详见附后的资审文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系统注册并审核通过,并在有效期内。
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
其他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 报名申请书原件;② 单位介绍信原件;③ 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经扬州市内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⑤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⑥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3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60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⑦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公告时间2019年2月13日9:00至2019年2月19日17:00。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施工技术标10分,商务报价90分。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邮编:225600 联系人:张士平 电话:0514-84683793 13328142255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估法:
一 、技术标得分的评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5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5分)
(采用书面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为: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A4纸,图表可采用A3纸制作。各项评审要点得分和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
2、投标报价 (90分)
评标基准价选择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下列分值(正偏离每1%扣0.9分,负偏离每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的五个值其中一个,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的四个值其中一个。K2值为95%,Q1、K1 值在开标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下列分值(正偏离每1%扣0.9分,负偏离每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高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一、提前缴纳说明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1)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高邮环城路支行
账 号:10152201040305419
2)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32050174634000000237
3)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高邮支行
账 号:90270188000225862
4)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屏淮支行
账 号:3210840361010000020998
联系电话0514-84416598 ;地址:高邮市长生路25号。
2、投标保证金只可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提前一日进行打款,并于下一工作日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周六周日打款的,下周一下午领取收据)。
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的)或电子回单(采用网银的)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于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高邮市缴纳保证金时已备案并提供过原件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1、承办方: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由招标代理承办,开标当日,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统一递交给招标代理,由招标代理按要求提出退款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退还,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投标人应在收据背面注明委托人联系电话。
3、退还时间要求:
3.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号;
3.2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统一退还;
3.3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统一退还;
3.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需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工程名
一、申请人须知
1、工程概况:
造价 | 约365.1242万元(以招标人发放的控制价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9年4月 | 工 期 | 90日历天 |
资金状况 | 良好 | ||
其 他 | 无 |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9年2月25日15:00(如遇时间调整,以最终确定通知为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4、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5、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7、申请人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营业执照具备建筑物平移、加固经营范围,五年内施工过类似平移工程,结构4层及以上,面积2400平方米及以上(以合同及图片为证);业绩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以本次资格预审时间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同时信誉良好的单位。
(2)拟派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8、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建造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
(8)投标保证金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1月(含)-2019年01月(含)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60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
(10)提供经扬州市内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系统注册并审核通过,并在有效期内。
9、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三、资格审查申请
10、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
(1)最后一个工作日2019年2月 25日14:30至15:00 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资审室集中接收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各投标单位也可于平时递交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
平时递交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平时递交时间节假日除外)。
平时递交地点:高邮市长生路25号,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资料集中递交地点:高邮市长生路25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1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
11.1、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11.2、资格审查按下列内容提交证明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一正三副。
(一)(1)资格审查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4)报名建造师近二年己完成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5)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6)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7)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含业绩);(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经扬州市内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或单项备案);(6)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建造师缴纳的 2018年11月-2019年01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开具);
注:①、上述资料必须全部具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使用本资格审查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报名申请人自拟。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须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②、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及全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需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③、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现场查验。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注: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控制价网下购买,网下咨询。
12、申请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招标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13、资格审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送达。
14、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
(1)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的(授权书须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签字)。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授权书不是原件的。
(4)申请人的资格(含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的基本要求。
(5)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截止仍不加以说明的。
(6)资格审查建造师与报名建造师不一致且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7)建造师未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资审现场参加资审的。
(8)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协议的。
(10)投标人为招标公告的失信企业。
四、潜在投标人的确定
15、资格审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6、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7、我方将于资格预审后,向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在扬州工程信息网公示。同时将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18、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及结果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9、其他:
除不可抗力外,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人20%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递送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因投标人非技术性原因成为无效投标或被废标的;
招标人:高邮市园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士平
联系电话:0514-84683793
附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3、建造师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5、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6、承诺书原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备案)复印件
11、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建造师缴纳的2018 年11月-2019年01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类似工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