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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5号楼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年03月29日      有13209人浏览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维修改造-加固、外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597号、苏发改投[2018]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三香路998号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2558.08万元,建筑面积为35453平方米,其中含幕墙施工约5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4228003001

苏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维修改造-加固、外装工程

苏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维修改造-加固、外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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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种专业工程]并且[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6年3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业绩为准,上传业绩资料以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为准。(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项目,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资质应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被联合单位须为建筑幕墙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含)以上资质单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3月29日至2019年04月0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0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选派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幕墙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含)以上资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2018]14文执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相关资料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6年3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业绩为准,上传业绩资料以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为准。(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项目,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四)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人员)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未按规定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招标拒绝最新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拒绝3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不良行为。 (4)、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幕墙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含)以上资质。 (5)、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 (6)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上传至规定端口。 (8)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0)本工程代建单位: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本工程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2)本项目立项文件为苏发改投资发[2018]597,苏发改投资发[2019]80。 (1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交大厦北楼11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赵明

联 系 人:

郁倩、杨璐铭

电 话:

0512-68618320

电 话:

0512-65707173

传 真:

传 真:

0512-65707173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ruancs@bzpmc.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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