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陵寝围墙修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 2019-05-10
1.招标条件
中山陵园管理局的中山陵陵寝围墙修缮设计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中山陵陵寝围墙修缮设计;
2.2、工程地点:钟山风景区;
2.3、设计合同估算价:29.56万元 ;
2.4、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围墙修复:加固维修地基下陷、严重开裂的围墙,修复围墙断裂的花岗石贴面,修复围墙脱壳开裂的水泥粉刷;护坡修复:加固或重砌严重下陷开裂的护坡,修补护坡勾缝;疏通排水系统:清理花岗石、水泥明沟和泄水孔;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加其他分项设计,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至5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10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5.2、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
5.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备注: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资料(公证件不视为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综合评估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招标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石象路7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1010室
联系人:余工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025-85769032 电话:15052713525
传真: 传真:025-8655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