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南园新村(AB)安置房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南园新村(AB)安置房检测项目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南园新村(AB)安置房安全检测。
三、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1068996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出具检测鉴定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80%,余款待泰兴市房屋安全监理所出具合格的鉴定报告后一次付清。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具备江苏省住建厅资质证书和江苏省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名录》泰建发 [2019]65号文中的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 年 7 月 11 日至2019 年 7 月 17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到11:30时,每日下午14:00到18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江澄路66号(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 24 日 18:00 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江澄路66号三楼)。
3.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的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31 日9:30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412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缴纳账户户名: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账 号:5196684488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新区支行
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采用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十、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地 址: 泰兴市江澄路66号三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蒋 勇 联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0523-87609829 电 话: 13852845818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10日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