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受后勤基建处委托,就其体育馆安全性及承载能力鉴定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体育馆安全性及承载能力鉴定项目
2、项目编号:20200703
3、项目预算:4.2万元
4、项目内容:房屋结构安全性及承载能力检测(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使用条件调查、建筑平面图测绘、地基基础检测、上部主体结构检测、钢网架变形检测)
5、项目面积:1600㎡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出报告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供应商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现场勘查
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如供应商确需现场勘察的,可自行联系,自行前往。
勘察现场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936032622
四、项目需求
对学校体育馆进行结构安全性及承载能力检测(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使用条件调查、建筑平面图测绘、地基基础检测、上部主体结构检测、钢网架变形检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五、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备注: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加最多不超过6%。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
六、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需用对本单位公账户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前向采购人汇款人民币捌佰元响应保证金并取得财务处开具的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疫情及暑期期间请提前联系财务处,妥善安排时间开具票据)。
户名(收款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账号:43010123190021308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燕子矶支行
2.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并取得财务处开具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报价无效。
3.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接中标通知书30日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3)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4)提供虚假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二)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7 月30日上午09:00
(三)送达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国资处(招标办)
(四)联系方式:025-89668043 吴老师、陈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