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14、17、19号楼加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2 | 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
3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4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5 |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5日历天。 |
6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学校使用功能,抗震加固设计图需通过海门市审图办审核。 |
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 4 日 地点: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 |
8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提供一正一副,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提供一份即可) |
8 |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
9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中标单位确无违约行为时退还(无息)。 |
10 |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单位联系招标人确定位置、要求后自行安排。(请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建设地点,查看图纸及踏勘现场) |
11 | 投标文件送达的地点: 海门区教育体育局1016室 |
1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2 月 4 日上午9:00时 开标时间:2021年 2 月 4 日上午9:00时 |
13 |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联系人:梁晓锋 联系电话:13814637370 招标代理公司: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剑松 联系电话:15950865955 |
二、项目内容: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14、17、19号楼加固改造项目设计
三、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14、17、19号楼加固改造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南海路,主要对学校的14号楼、17号楼、19号楼进行加固改造设计。17号楼改造面积5029平米,19号楼改造面积5029平米,14号楼改造面积361平米。
四、相关要求
1、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14、17、19号楼加固改造项目设计主要完成以下几个内容:
(1)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要求完成项目的抗震加固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抗震加固改造设计、水管道改造设计、强弱电安装工程设计、室内装修设计、配套工程设计等,通过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
(2)外立面根据已有效果图设计出相应的施工图,通过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
(3)因楼宇无材料、结构检测报告,需由中标单位负责检测、出具相关的抗震检测报告及材料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
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自行实地考察认真考量、查看图纸,中标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达到甲级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行为和能力。
2、参加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条件符合本工程要求和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由招标单位审查同意后,将作为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报价要求及报名费:
1、最高限价:17.5元/平米。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2.1、2.2、2.3、2.4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2.1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2.2 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2.3条;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括以下2.4条。
2.1、商务标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由法人授权委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投标书。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注册地需为南通地区或在南通地区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
2.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包含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文件的PDF扫描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装分为四包密封,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字样。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中标人必须自行负责向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及完成一切有关手续,并协调周边关系,出现任何意外或其他事故由中标人自负;招标人不参与协调关系,也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费用。
八、开标、评标、中标
一、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定。
二、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1、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开标、评标。
2、投标单位大于等于3家时,开标以投标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投标报价相同时,出价相同的单位继续下一轮报价直至出现最低价。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不得参加开标。
3、投标报价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本次评标设定最高单价限价为:17.5元/平米。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本项目管理、保险、税费、现场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九、授予合同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予以赔偿。
十、其它事项:
1、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及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投标函中提出。
2、投标书一正一副。投标书不予退还。
3、本次评标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付于招标代理公司。评标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数收取。
4、建筑及其他专业设计提交成果的内容和深度不低于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要求的深度。纸质施工图纸不少于8套,并提供相关DWG及pdf格式的电子图纸,U盘形式2份。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建设完工后支付100%。
投 标 函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
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我们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循本投标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如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如果贵方有要求,我们愿意进一步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投 标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盖章)
日 期:2021年 月 日
投 标 书
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和考察了项目现场后,我们愿意最终项目合同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米,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投 标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2021年 月 日
授 权 书
致: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单位全称)(职务)(姓名)合法代表我单位,授权(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招标单位(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 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