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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台商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25日      有1232人浏览过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台商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台商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南京台商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XD-20210311001

2、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及预算金额:

2.1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地址位于六合区雄州街道大雅路7号的标准化厂房及办公楼做房屋安全鉴定,分别面积是,办公楼1582㎡;1#厂房2400.54㎡;2#厂房2183.1㎡;3#厂房2400.54㎡;4#厂房1277.1㎡,共计面积9843.28㎡(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

2.2本项目预算服务费为6.5元/平方米(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均包含税金、企业管理费、利润、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所有费用);

2.3服务期:15天

2.4供应商最终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需满足甲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2019年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且核定项目含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2)投标申请人需为:在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中企业。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业培训,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上岗证书。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响应项目的响应文件。

5、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5.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为止(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六合区王桥路桥西苑6幢1001室;

5.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磋商文件领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拟参加的投标人必须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

6、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7.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食堂1楼

7.4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8、采购联系事项

8.1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巧

联系电话:18021416280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厉工

联系电话:13401994299

9、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0、其他说明事项

10.1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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