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对相邻房屋影响检测、评估鉴定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施工对相邻房屋影响检测、评估鉴定服务项目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沪陕高速公路靖江段扩建工程服务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地点:靖江市季市镇、西来镇
(2)招标范围:进行施工对相邻房屋影响鉴定(随着工程实施,共需出具三次检测、评估鉴定报告。
2.2 最高限价:每户不超过10907.19元,总价最高不超过283586.94元。
2.3 付款方式:出第一次评估报告支付实际评估户数总价的20%,出第二次评估报告支付实际评估户数总价的30%,出第三次报告支付实际评估户数总价的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范围须与本项目相适应);
3.2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在《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名录》泰建发 [2019]65号文中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派本单位员工(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靖江市人民北路1号德诚城市广场7号楼7601)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没有报名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月30日上午08:30时。
地点:市交通重点工程服务指挥部会议室(靖江市金州路1号)
5.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应包含报价函、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投入项目的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陕高速公路靖江段扩建工程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工
联系电话:1805262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