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业务用房修缮加固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XDL-2021062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业务用房修缮加固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加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21 09:00到2021-06-25 17:0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02 09:30
递交方式:书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7-02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业务用房修缮加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DL-20210621-01
项目名称: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业务用房修缮加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395万元
采购需求:加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7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5190493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宣工
电 话:1519049390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 南京市江宁区
联 系 人
: 王队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19号三号楼三楼
联 系 人
: 宣志霞
电 话
: 15190493904
电 子 邮 件
: 11927216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