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集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鉴定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招标人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杭集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2.2造价(估算价):最高限价58万元,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
(2)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扬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内。
四、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先评方案,方案通过的最低价中标
五、公告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投标单位于2021年10月8日前发送《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到代理公司邮箱1533664836@qq.com,代理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统一发各投标单位邮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1年10月13日15:00时
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上发布。
八、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资料费3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不提供发票)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提供发票),专家评审费暂按1500元结算(不提供发票)
(1)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专家评审费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联系人:杨主任150627938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1楼东半层
联系人:蔡工15850430880
九.其它
疫情期间,投标人做好防疫工作,戴好口罩,每家投标单位仅限一人参加开标会。
日期:2021年9月29日
附《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
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 月 日 发布的 项目,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33664836qq.com 电话:15850430880)。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