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宿迁市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6242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梁维修加固工程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6242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项目(SQ2022-QLJG1标段)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3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4月1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项目SQ2022-QLJG1标段(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公路[2021]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众兴大桥位于G343宿迁市泗阳县内,桥梁中心桩号为 K269+013,跨径组合为13×20m+71m+11×20m。本桥引桥南侧为11孔、北侧引桥为13孔20m跨径的预应力混凝土T梁。引桥分为3~4 跨一联,共六联。下部构造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均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本桥主桥采用跨径为71m 的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主墩采用框架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2.2 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Q2022-QLJG1标段(二次公告),招标范围为:众兴大桥吊杆更换及临时工程等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 工期 60日历天(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工作内容须含桥梁吊杆更换)的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如有)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如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应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地 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邮政编码:223800邮政编码:223800联 系 人:徐威联 系 人:王浩、姚繁电 话:0527-84355184电 话:15251717557、17366401570E-mail:jstysq@126.com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