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西路45号、农机公司宿舍、鼓楼南路局部(279-355)、鼓楼南路局部(357-393)已由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印发《泰兴市2022年城建惠民项目计划的通知》泰委办发[20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鉴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泰兴市鼓楼南路
(2)工程概况:大庆西路45号,占地面积约1085㎡,商品房40户,建筑面积约2800㎡;农机公司宿舍,占地面积约3611㎡,商品房54户,建筑面积约5300㎡;鼓楼南路局部改造工程279-355号,占地面积4457㎡,建筑面积约11000㎡,总户数85户,门面44间;鼓楼南路局部357-393号,占地面积约3606㎡,建筑面积约7700㎡,商品房37户,门面26间。
(3)投标最高限价为:根据苏房协鉴〔2020〕6号文件收费标准设定最高限价160800元。(投标单位投标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上述费用包含房屋检测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支付方式
房屋鉴定检测结束向招标人提交鉴定成果报告文件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招标内容及范围
大庆西路45号、农机公司宿舍、鼓楼南路局部(279-355)、鼓楼南路局部(357-393)的安全性能检测。从安全性能方面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指导设计、施工及后期养护。(注:现场鉴定检测及鉴定报告编制须符合泰建发〔2021〕44号文规定及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具备备案类建设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主体结构现场专项检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检测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3投标人须被列入《2021年度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单位名录》
4.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5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工期
工期:15日历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需携带下列资料在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苏国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招标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4月8日14:30前递交至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8.开标时间:2022年4月8日14:30:00。
开标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永信大厦对面)11楼会议室
9.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2年4月7日17:30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邮件至以下邮箱(275567002@qq.com)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招标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陈钧皓
电 话:0523-876010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封海军
联系电话:15195275707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大庆西路45号、农机公司宿舍、鼓楼南路局部(279-355)、鼓楼南路局部(357-393)的房屋鉴定服务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了大庆西路45号、农机公司宿舍、鼓楼南路局部(279-355)、鼓楼南路局部(357-393)的房屋鉴定服务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我公司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招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