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镇司法综治中心改建加固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合同估算价:约34.9万元
2.3计划工期: 40天
2.4招标范围:见详细设计图纸;施工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所有项目。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限结构补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企业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2年04月07日至2022年04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05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开标前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陆仟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账号:3202232201201000039584;开户行:宜兴农商行新建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转账缴纳,不支持现金)。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0日14时30分,地点:新建镇镇政府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⑧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⑨退保证金收据。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投标人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退款收据,开标后统一递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官网 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04月07日至2022年04月1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新建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岳东路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861550505
2022年04月07日
附件: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1、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 35%+B 45%+C 20%) K
A=最高投标限价 (100%-下浮率 )。
下浮率 的抽取范围为:4%、7%、10%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评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7%、98%。
规定范围内是指:
(1)评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00%-下浮率 )。
(2)评标价 所有通过第⑴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90%。
(3)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只有一家时,B值和C值均取该评标价;没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时,本工程流标。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相关数值及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有,先抽计算方法)的抽取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进行。抽取人为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4、相关数值抽取后,在抽取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