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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4月13日      有351人浏览过

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连信代[2023]第014号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发布日期:2023-04-11 17:49

  • ● 项目编号: XZP2023041100451

  • ● 项目名称: 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宁连信代[2023]第014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11 09:00 至 2023-04-18 17:00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1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21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其他

1.招标条件

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永街复[2023]3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连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庆丰路11号

2.2 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2.3 工期:90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3854812.98元

2.5招标范围:永阳街道庆丰路11号两栋房屋加固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从2023年04月11日起至2023年04月1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21日下午14:30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2室(电梯按7楼)。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无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3、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1)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0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红、黄牌企业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4、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5、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路118号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5-56211523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连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文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6619229/18061490072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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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路118号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25-562115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连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联系人:

史文娟

电话:

1806149007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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