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发区安置房小区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JSZC-320682-NTWY-T2025-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5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WY-T2025-0007
项目名称:开发区安置房小区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86.000000万元;采购包2: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单价报价,单价最高限价2元/平方米,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一标段:城北东小区、新王庄北多层(惠民路北)、如意花苑三组团、新北小区约42万平方米,最高单价2元/平方米,最高预算价86万元; 二标段:邓元小区一期、邓元小区二期、柴湾小区约46万平方米,最高单价2元/平方米,最高预算价94万元。 本项目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可以兼投2个标段,但只能按顺序中标1个标段,不可选择。如同一供应商已被确定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二标段如仍排名第一,则二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采购需求:
开发区安置房小区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需采购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第三方机构对城北东小区、新王庄北多层(惠民路北)、如意花苑三组团、新北小区、邓元小区一期、邓元小区二期、柴湾小区7个小区的住宅及商业用房、配套用房共计约88万平方米建筑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详见 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底前完成各小区的安全质量鉴定,并形成《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采购包2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和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其他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和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其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A203-2
五、开启
时间:2025-04-2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通过线上办理,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7.html。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经济开发区时代大厦
联系人:杨美兰
联系电话:13584687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大司马路8号如园大厦17楼
联系人:吉琴
联系电话:1395130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琴
电话:1395130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