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2016年12月-2017年5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9)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预审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的;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投标项目经理近三年必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在14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加固工程。
资格预审合格超过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不足9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 下载园地 的 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里下载
三、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否则将不能通过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82 ; 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 87342396;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0;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四、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30。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12日9: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邀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6月12日9:30之前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参加资格预审(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
六、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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