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GYX20170606
一、招标条件
1、 灌云县下车中学 的灌云县下车中学5号楼加固已由灌发改投资【2014】10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灌云县下车中学5号楼加固
2、标段名称:灌云县下车中学5号楼加固施工
3、建设地点:灌云县下车中学院内。
4、工程规模:约1200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灌云县下车中学5号楼加固施工,包括墙体加固、楼板加固、内外墙面粉刷及涂料、更换门窗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5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8、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9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4.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6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获取。
2、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 26 日0时0分至2017年6月30日24时00分。
五、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在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前由招标人法人凭身份证(如招标人法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⑴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前由招标人法人凭身份证(如招标人法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进行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⑴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前由招标人法人凭身份证(如招标人法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进行抽取确定。
说明: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 日15:00分,提交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19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电汇)。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a)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将在连云港市招投标交易平台新点国泰系统的诚信库中查询,不再现场递交原件。以上资料在诚信库中因信息不全而查不到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友情提醒各投标单位自行及时完善各自的诚信库信息。
(b)资格审查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同城同行以实际到帐为准);企业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书面承诺,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等,以上资料的原件与谈判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递交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资料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中。
七、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⑴经过工程师计量的合格工程量(须经总监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完成50%,付合同总价的30%。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一周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5%,留审定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无息)。⑵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人:灌云县下车中学
地 址:灌云县下车镇
邮 编:
联 系人:陈守余
电 话:13775565090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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