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2017年6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9)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有土方外运作业的,应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单位;
(11)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2)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4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加固工程。
资格审查合格大于等于9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开标环节。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9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三、各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放入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各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企业库录入、完善工作(包括五大员)。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82 ;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4278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0;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四、本工程的投标登记时间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一致为:2017年 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逾期不予登记且不予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五、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1:00,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7年7月6日17:00。答疑澄清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9:30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9:30
六、投标登记与参加开标会及资格审查材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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