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其他要求: 一、招标条件 灌云县第一中学的灌云县第一中学体育馆加固工程项目已由灌发改投资【2017】83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灌云县第一中学体育馆加固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灌云县第一中学体育馆加固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灌新路2号 4、工程规模:加固面积4324平方米 5、招标范围:灌云县第一中学体育馆加固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说明。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8、招标控制价:299.42546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等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根据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由中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格式详见附件) 4.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7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件,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82号“关于实施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补充通知” 注:⑴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请看下面备注)。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⑵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从国泰系统信用平台抓取,不需要各家施工单位到建设局308打印原件,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除外{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信用综合得分需为最近考核时段的得分},并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8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请看下面备注)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25日0时0分至2017年9月 29日24时00分。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入围方式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可以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不超过10家时则不采用)。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由招标人法人凭身份证(如招标人法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1、价格排序入围法: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20家时,先去除1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按报价从低到高取1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依次类推: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在(1+10*n)~【10*(1+n)】家时,先去除n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按报价从低到高取【10+2*(n-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价格均值入围法: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20 家时,先去除 1 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依次类推: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0*n)~【10*(1+n)】家时,先去除 n 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0+2*(n-1)】家投标人(平均值以下投标人数按60%计算后四舍五入以整数计取,如数量不足,按实际数量计取)。 3、抽签入围法: 从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5家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当投标人少于15家时则全部入围)抽签入围法的参加人员由监管单位代表、业主代表、代理机构人员、投标单位代表共同参加(投标单位代表参加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则视为认同抽签结果)各投标人的抽签序号为投标人现场签到表的顺序号。 注:⑴以上方法中的n值取值方法是:当投标人数量在11~20家时,取1;21~30家时,取2;31~40家时,取3;以此类推。 ⑵确定入围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③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在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前由招标人法人凭身份证(如招标人法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⑴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前由招标人法人凭身份证(如招标人法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进行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⑴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招标人解密前由招标人法人凭身份证(如招标人法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进行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的方式三。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9点30分,提交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电汇)。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13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⑷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⑸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⑹项目负责人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⑺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⑻如法定代表出席须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如授权代理人出席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⑼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如为网上银行汇款需打印电子回执), 如投标单位开户行与我中心开户行(中行)为同城同行以进账为准,提供进账单,进账相关证明票据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⑽市外、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市资质《核验书》; ⑾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 ⑿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⒀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建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第一次到连云港投标企业需提供) 八、工程款支付 ⑴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时付至合同总价的30%;工程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时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出具审计报告)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日内付清(无息)。 ⑵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九、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⑴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⑵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朱工:15161373079 ; 张工:18505182641 ; 黄工:15896100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投标单位无需再携带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工 朱工 张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西48号弘瑞楼804室 邮编: 邮编:222000 联系人: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话:0518-85106903 传真: 传真:0518-851069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