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麒麟街道交警中队、城管办公楼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JN170506-03SG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麒麟街道交警中队、城管办公楼装修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麒建字[2017]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123.7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123.7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麒麟科技创新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紫荆城”配套用房(E-C、E-D办公楼)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670.00万元
8、招标内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改造修缮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麒麟街道交警中队、城管办公楼装修项目室内装饰装修、房屋隔震加固工程,其中室内装修工程造价约2100万元,加固工程造价约5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内容。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14000 m2;改造修缮面积:4000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隔震加固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装饰装修企业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且加固企业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隔震加固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须为有形市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颁发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并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单位与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所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06月-2017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本次招标欢迎同时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资质的单个独立法人单位参加投标;也欢迎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与具备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请注意:
(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需以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3)在联合体协议中分别明确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专业承包单位,资格审查时认定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为准,认定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专业承包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为准。
(4)信用评定分值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为准。
注:上述所有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11月28日16时36分到 2017年12月5日16时36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60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31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377021
招标人联系人:冯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377021、86380515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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