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虹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QH180001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秦虹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 |
标段编号 | AQH180001-01FG | 标段名称 | 勘察设计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1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2月6日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
编号: AQH180001-01FG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秦虹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7]18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6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6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 |||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秦虹街道高虹苑67号 |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300.00万元) |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
设计范围包括:拟对幼儿园2000平方米校舍进行加固处理,含校舍加固、外立面改造、校园文化环境、弱电、空调、相关设备等勘察设计。 |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及各专业设计的方案设计、工程勘察、扩初设计、概算编制至建筑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改造、水、电、消防、空调暖通施工图设计)、钢结构设计、外立面装修设计、室外综合管网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幕墙设计(含项目施工现场技术保障)、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识标牌设计、教学设备、电力内外线施工图设计(含配电房)、厨房布局和厨具设计等改造建设。加固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审查(或专家评审)、消防审查、食药监部门审查审查等相关报批及审核备案工作的技术支持、咨询工作,业务办理、设计驻场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等。 | |||
2.7 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完成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8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在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两家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以上两项资质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联合体为牵头人单位)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如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牵头单位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仅限两个; ③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6. 评标方法 | |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6.1、投标报价:45分 (1)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收费计费额暂按工程建安费1300万元估算,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下浮率20%。设计费最高限价388,400元。超过此价格按废标处理。 工程勘察费用最高限价60,000元,工程勘察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最高限价合计为448,4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设计方案:30分 (1)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总图设计的合理性,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和特色,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立面设计的合理性和特色,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成本控制:投资估算科学、合理、全面,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总体设计时间安排满足文件要求,各阶段时间分配合理,任务分解和设计计划安排顺序的合理性满足本项目特点,对完成任务具有保证性和操作性的。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项目组成员及其他:15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0.5分,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加1分,满分2分,无不得分。(职称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以注册章上的日期为准,提供加盖注册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核查). (2)建筑专业人员一名: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0.5分,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加1分,满分2分,无不得分。(职称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以注册章上的日期为准,提供加盖注册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核查) (3)结构专业人员2名: ①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0.5分,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加1分,满分4分,无不得分。(职称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以注册章上的日期为准,提供加盖注册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核查) ②其中一人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学习班”并取得“全省校舍安全技术培训以考核合格证”的得3分,满分3分,无不得分。(须提供“全省校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核查) (4)电气工程专业人员1名,具备电气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无不得分。(职称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原件为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核查) (5)给排水工程专业人员1名,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无不得分。(职称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原件为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核查) 6.4、类似工程及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1)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6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设计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设计总承包业绩,有一项得4分,满分4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备案表原件(以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同备案表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2)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6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设计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设计总承包业绩,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备案表原件(以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同备案表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3)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6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抗震加固设计业绩,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备案表原件(以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同备案表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4)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5、奖项:2分 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有1个得2分,最多2分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投标单位所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暗标要求如下:技术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工作组织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6)所有项目组设计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纸质递交,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月30日12时2分到 2018年2月6日12时2分为止 | |
9. 其他 |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两家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以上两项资质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接受核查;若相关人员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场但未递交上述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7)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档。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
10.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 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号圣淘沙花城01-1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苏工 |
电 话: | 电 话:18115605849 |
传 真: | 传 真:025-5883805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湖南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077700801500025141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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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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