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12031711160102 | 项目名称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12031711160102-BD-001; | 标段名称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3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3月2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031711160102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拟将原江苏格律斯有限公司2幢楼共计约16900平方米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内容包括结构加固、智能化、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改造、设备设施安装等项目工程 | ||||||
建设地点 | 高港区临港经济园临港大道189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3月23日 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3月28日 17:3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
3212031711160102-BD-001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图纸范围内的结构加固、智能化、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改造、设备设施安装等项目工程 | 9600.00 | 180天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一级]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并且[特种工程(2015新标准)]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特种工程(2015新标准)指的是: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3、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中智能化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以上和结构加固单项合同金额740万元(含)以上工程的业绩。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计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支付余款。5、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6、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建筑装修企业。8、联合体牵头人须为2018-2019年度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类 I 组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企业。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 17:30至2018年3月28日 17:3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 17:30至2018年3月28日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附件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查看 | ||||
1 | 3.23高港招标文件(定稿).pdf | 1168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服务中心 | |||||
电话 | 0523-80755123 | 电话 | 13852611265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常先生 | 联系人 | 张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 |||||||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031711160102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拟将原江苏格律斯有限公司2幢楼共计约16900平方米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内容包括结构加固、智能化、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改造、设备设施安装等项目工程 | ||||||
建设地点 | 高港区临港经济园临港大道189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3月23日 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3月28日 17:3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
3212031711160102-BD-001 | 高港公安分局、交警高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图纸范围内的结构加固、智能化、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改造、设备设施安装等项目工程 | 9600.00 | 180天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一级]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并且[特种工程(2015新标准)]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特种工程(2015新标准)指的是: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3、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中智能化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以上和结构加固单项合同金额740万元(含)以上工程的业绩。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计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支付余款。5、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6、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建筑装修企业。8、联合体牵头人须为2018-2019年度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类 I 组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企业。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 17:30至2018年3月28日 17:3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 17:30至2018年3月28日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附件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查看 | ||||
1 | 3.23高港招标文件(定稿).pdf | 1168 | 查看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服务中心 | |||||
电话 | 0523-80755123 | 电话 | 13852611265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常先生 | 联系人 | 张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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