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扬高速京杭运河大桥检测维修平台设置项目(桁车)(项目名称)NYGS-HCSZ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扬高速京杭运河大桥检测维修平台设置项目(桁车)已由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公司年度计划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公司年度计划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扬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G40 沪陕高速的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时速120 公里。其中,起点至汤汪互通段和八字桥互通至终点段全长66.3 公里,为双向六车道,汤汪互通至八字桥互通段长约9.8 公里,为双向八车道。宁扬高速公路京杭运河特大桥实际桩号为K342+206,主桥上部结构采用双塔双索面混凝土斜拉桥,边跨设有辅助墩,主桥跨径组成为(28.5+79.5+248+79.5+28.5)m,主桥全长464m,本桥2010 年3 月开工建设,2012 年8 月完工。
宁扬高速公路京杭运河特大桥主桥需要新增1 部桁车,桁车要求均为全自动控制,具备同步直线行走功能和伸缩功能,能够实现对于主桥外表面的全覆盖检查,方便对病害进行标记并进行小规模的维修和养护。桁车采用悬挂式吊车方案,即驱动机构通过钢轮倒置于工字钢轨道上,桁架梁与驱动机构通过门架连接在一起,在电机的驱动下运行。桁车可通过在主塔处设置的上下通道进入桁车上部桁架,桁车日常停靠在主塔处。为方便桁车锂电池充电,应在主塔停靠处设置10kW 的配电箱,并引出2 个220V 插座至桁车停靠位置处。详细要求见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要求承包人提供检测维修平台(桁车)的轨道系统、桁架系统、驱动系统、制动系统、电控系统的采购、制作、供货安装、调试,并对系统部件进行防腐防护处理。
计划工期:213天。业主将根据气候等情况以及项目总体实施进度对工期进行相应调整,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 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2)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桁车制造厂家签订的生产加工合作协议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将合作协议书原件于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桁车制造厂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于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核查),桁车制造厂家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桥梁类似桁车制造与安装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业主证明扫描件及业主联系方式,原件于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核查)。
(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桥梁钢结构施工或维修改造项目(桥梁必须为大桥或特大桥级别),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桥梁施工或者维修改造项目(桥梁必须为大桥或特大桥级别)的项目经理或两任项目副经理;拟投标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计划开工之日前可以撤离,并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5)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计划开工之日前可以撤离,并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6)企业财务能力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财务综合能力评价得分不得低于60分。
(7)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 级(含暂定A 级)及以上(如投标后信用等级发生变化,以评标当日信用等级为准)。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8)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者非法分包。
(10)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行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5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中国招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99号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浦江大厦11层A1106
联系人:高兆东联系人:崔永振、左思杰
电话:0517-85938988-711860 电话:025-86618683
传真:0517-85451722传真:025-8661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