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中学关于苏大附中校舍安全抗震鉴定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 |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 |
甲方(采购人):苏州大学附属中学 联系人:周杰 |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振路29号 联系电话:0512-62520265 |
乙方(供应商):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雅萍 | 单位地址:南京市红山路107号 联系电话:13913134913 |
依据甲方委托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 苏大附中校舍安全抗震鉴定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标号:SZJX2018-Y-C-001号)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单位,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苏大附中校舍安全抗震鉴定服务 。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采购文件;
②乙方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③乙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成交通知书。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玖万贰仟肆佰陆拾贰元整(小写:292462.00) ,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检测及管理人员费用、检测报告等、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检测设备、测量仪器费及相关费用、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2、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后、提交鉴定报告后,支付50%预付款;甲方对鉴定报告复核确认后,付清尾款。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三、服务期限及地点:
1、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出具完整的检测鉴定报告。(具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检查内容:
按全国、江苏省校舍安全工程规定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要求,乙方对学校舍进行逐幢排查及鉴定,并按国家制定的《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鉴定信息表》和省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样张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出具每一幢校舍的《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鉴定信息表》和《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校舍需检测的,附检测报告)。
《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校舍鉴定信息表》(见附件)
五、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1.2根据检测专家要求建议对检测校舍在检测期间学生教育秩序妥善安排。
1.3负责协调相关方的关系,及时解决现场检测作业时与相关方产生的矛盾,以免影响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1.4不提供:用水、用电、登高设施、基础开挖及人工等工作。原设计图纸、竣工图、施工资料等均已遗失,乙方须自行勘查现场,自行测量、建模,复核所有建筑。
2、乙方的主要义务:
2.1按期完成甲方的委托,按甲方的要求按期提交校舍安全鉴定报告;
2.2指导学校做好检测前、检测结束后及检测期间教学秩序的安排,与甲方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的防范工作。检测中不得对校舍进行损坏和外观破损,如有破坏,须无偿修复,防止检测影响校舍安全;防止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3检测现场必须保障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障检测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奉行公正、科学、廉洁、高效的质量方针;
2.5协助对甲方校舍技术数据进行保密,排查检测鉴定结果乙方不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数据泄密,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检测费用的20%的违约金(此条款不受履行期限约束);
2.6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2.7向加固设计单位提供所有检测服务数据,并对所提供数据承担技术责任;
2.8乙方有义务向被排查方提供与排查鉴定相关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数据的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
2.9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
3.0乙方工作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六、安全措施及责任
1、在现场工作时,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7.1.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1.3实际排查检测鉴定校舍的建筑面积在10%之内的增减变动不视为甲方的违约行为。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超过服务期限的,视为不能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7.2.2乙方如不能按时完成排查鉴定任务,超过期限5天内的,每天以本合同项下总费用1%的标准扣减排查鉴定费。超过期限5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的,每超1天,每天以本合同项下总费用5%的标准扣减排查鉴定费,超过期限10天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排查鉴定费,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八、检验和验收:
8.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8.2验收期限:自全部鉴定报告(壹式叁份)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九、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0.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3乙方对承办业务质量负总责。乙方不得将业务整体委托第三方。乙方如将业务部分委托第三方承担,第三方资质必须是省建设厅网站公布认可的单位,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有关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单位结算,同甲方无关。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2.2依法向被鉴定学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2.1在乙方排查鉴定过程中,甲方有权组织专业人员对乙方的排查检测鉴定进行检查审核;如排查复核后需检测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需要进行审核,同意后乙方进行检测。
十四、附则
16.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乙方各执 壹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
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4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备案方(盖章):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附件1:
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
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 |
报告内容 建筑安全性及抗震鉴定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
鉴定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 年××月××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印制 |
报告编号:×××××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
工程名称 | 用 途 | |||
工程地址 | 设防烈度 | |||
建造年代 | (设计日期和竣工日期) | 后续使用 年限 | (30、40、50年) | |
1、委托情况 | ||||
委托单位 | 委托日期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提供资料 情 况 |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资料,也可包括计算书、设计变更) | 排查结论 | ||
2、鉴定情况 | ||||
鉴定人员 | 鉴定日期 | |||
鉴定内容 | 对××××工程,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与检测、分析计算等方式,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292-2015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2009,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更新等处理对策。 | |||
鉴定依据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292-201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2009;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等 | |||
鉴定结论 | 1、 经安全性鉴定,该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为Asu(Bsu、Csu、Dsu); 2、 经抗震鉴定,该建筑(不)满足A(B、C)类建筑抗震鉴定要求; 3、 该建筑目前(不)能满足后续使用年限为30(40、50)年的要求。 | |||
处理建议 | (不)需(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更新)处理。 | |||
鉴 定 审 核 批 准 | 鉴定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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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报 告
一、现场调查 (一)初步调查(填写下表) 工程概况名 称 原 设 计 地 点 原 施 工 用 途 原 监 理 竣工日期 设防烈度/场地类别 建筑建筑面积 檐 高 平面形式 女儿墙标高 地上层数 底层标高 层高 地下层数 基本柱距/开间尺寸 总长×宽 屋面防水 地基基础地 基 土 基础型式 地基处理 基础深度 冻胀类别 地 下 水 上部结构主体结构 屋 盖 附属结构 墙 体 构件梁 板 连接梁-柱、屋架-柱 桁 架 梁-墙、屋架-墙 柱 墙 其他连接 结构整体性构造抗侧力系统 抗震设防情况 圈 梁 图纸资料建 筑 图 地质勘探 结 构 图 施工记录 水暖电图 设计变更 标准、规范、指南 设计计算书 已有调查资料 环境振 动 设 施屋顶水箱 腐蚀性介质 电 梯 其 他 其 他 历史用途变更 改 扩 建 修 缮 使用条件改变 灾 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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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报 告
(二)详细调查 [根据结构类型,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安全性鉴定)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要求,进行详细调查,并记录相关内容。侧重于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之需要。] |
共 页 第 页
鉴 定 报 告
二、安全性鉴定 [通过现场调查、检测、查阅原设计图纸及施工资料,必要时分析计算,对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进行建筑安全性分层次鉴定,评定等级,得出建筑安全性鉴定结论。] (一)第一层次鉴定 [构件安全性评级au、bu、cu、du] 1、基础构件 2、上部承重结构构件 3、围护系统承重部分构件 (二)第二层次鉴定 [子单元安全性评级Au、Bu、Cu、Du] 1、地基基础子单元 2、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 3、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子单元 (三)第三层次鉴定 [鉴定单元(建筑)安全性评级Asu、Bsu、Csu、Dsu] (四)适修性评估 [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10.0.1~10.0.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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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报 告
三、抗震鉴定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结合设计图纸、相关资料及相关检测结果,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A、B类建筑)或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类建筑),分别对建筑场地、地基和基础、上部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得出抗震鉴定结论。] (一)场地、地基和基础 1、场地 2、地基和基础 (二)上部结构 [根据上部结构类型及后续使用年限(A、B、C类建筑),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A、B类建筑)或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类建筑),对建筑上部结构进行分级抗震鉴定。] 1、第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 2、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 [仅对A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除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各章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进行第二级鉴定] (三)综合抗震能力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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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报 告
四、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列举建筑安全性和抗震性能方面存在的不足,及相应的处理建议。] 五、附 件 1.建筑结构平面图(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检测结果(详见本报告附件2) 3.需计算时,计算结果(详见本报告附件3) 4.其它,如照片等(详见本报告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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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信息表 | |||||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 |||||
建筑物名称: 建筑物编号: | |||||
一、是否属于重点排查并优先安排鉴定的校舍 | □发现结构安全有问题的校舍; | ||||
□老旧校舍,特别是接近或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的校舍; | |||||
□违章违规建造、加层或拆改结构的校舍; | |||||
□位于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按照《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且未做抗震加固的校舍; | |||||
□位于蓄滞洪、洪泛区和易洪易涝区和山洪灾害高易发区,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或储灰库下游的校舍; | |||||
□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校舍; | |||||
□设计建造后当地设防烈度(地震动参数)提高了的校舍; | |||||
□缺少勘察、设计或工程验收文件的校舍; | |||||
□原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校舍。 | |||||
二、文件情况 | 勘察资料 | □完整 □不完整 □没有 | |||
设计文件 | □完整 □不完整 □没有 | ||||
施工资料 | □完整 □不完整 □没有 | ||||
检测文件 | □完整 □不完整 □没有 | ||||
竣工资料 | □完整 □不完整 □没有 | ||||
三、综合防灾情况 | 消防 | 耐火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
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是 □否 | ||||
配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是 □否 | ||||
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是 □否 | ||||
是否有威胁 | 使用的防灾标准 | 历史受灾情况 | |||
地震 | □是 □否 | ||||
洪水 | □是 □否 | ||||
台风 | □是 □否 | ||||
雷击 | □是 □否 | ||||
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储灰库威胁 | □是 □否 | ||||
其他用地安全威胁 | □是 □否 | 如有威胁请注明具体威胁情况及历史受灾情况: | |||
四、历史使用和维修改造情况 | |||||
五、现场检查情况 |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隐患 | |||||
七、排查结论 | 排查结论 | □安全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
需要安排的鉴定: | |||||
排查单位 | |||||
排查人 | |||||
排查日期: 年 月 |
附件3:
校舍鉴定信息表 | ||||||
学校名称: | 学校代码: |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物编号: | |||||
鉴定内容:□校舍抗震鉴定 □校舍安全鉴定 □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 □抗风能力验算 □其他鉴定 | ||||||
校舍抗震鉴定 | 鉴定单位 | 单位资质 | ||||
抗震设防烈度 | □5度 □6度 □7度 □7.5度 □8度 □8.5度 □9度 | |||||
鉴定结论 | 建筑整体抗震性能 □符合抗震要求 □不符合抗震要求 | |||||
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 ||||||
鉴定报告编号 | 鉴定报告日期 | |||||
鉴定组成员 | ||||||
责任人 | ||||||
鉴定费用 | 元 | |||||
校舍安全鉴定 | 鉴定单位 | 单位资质 | ||||
鉴定结论 | □A级 □B级 □C级 □D级 | |||||
鉴定报告编号 | 鉴定报告日期 | |||||
鉴定组成员 | ||||||
责任人 | ||||||
鉴定费用 | 元 | |||||
校舍综合防灾鉴定 | 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 | 鉴定单位 | 单位资质 | |||
自保措施 | □有 □无 | 预警避险措施 | □有 □无 | |||
鉴定结论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鉴定报告编号 | 鉴定报告日期 | |||||
鉴定组成员 | ||||||
责任人 | ||||||
鉴定费用 | 元 | |||||
抗风能力验算 | 鉴定单位 | 单位资质 | ||||
鉴定结论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鉴定报告编号 | 鉴定报告日期 | |||||
鉴定组成员 | ||||||
责任人 | ||||||
鉴定费用 | 元 | |||||
其他鉴定 | 鉴定名称 | |||||
鉴定单位 | 单位资质 | |||||
鉴定结论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 |||||
鉴定报告编号 | 鉴定报告日期 | |||||
鉴定组成员 | ||||||
责任人 | ||||||
鉴定费用 | 元 | |||||
综合防灾评价 | ||||||
综合鉴定结论 | □安全 后续使用年限: 年 | |||||
□不安全 处理意见: □加固改造 □拆除 | ||||||
其他建议: | ||||||
全部鉴定费用 | __________ 元 | |||||
鉴定单位: 鉴定人: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