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法院原二层办公楼加固工程(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对镇江市京口法院原二层办公楼加固工程(项目名称)进行邀请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现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镇江市京口法院原二层办公楼加固工程;
2、建设地点:镇江市小米山路京口法院内;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4、工程规模:约98万元
5、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由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无;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合同付款方式:工程施工期间不付款,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格60%,审计结束后付至90% ,工程竣工满两年按审计价格付清审计款。
四、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
五、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30)
2、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地址:镇江市长江路滨江壹号商务楼210室,来时请先电联)。
3、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报名时提供上述全部证件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公章)。
4、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