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楼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楼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楼装修工程项目已由盐城城南新区经发局以《盐城农商银行营业综合楼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码盐南经发备【201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业综合楼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楼加固工程。 4、工程地点:盐城市新都西路8号。 5、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3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主楼19层,南裙楼5层。本项目造价约322万元。 6、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量。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 合格 标准。 二、发包内容及规模 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楼加固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7、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的或被列为本银行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在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四、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0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csp.gov.cn/)。 附件:《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楼加固工程评标办法》 招标人(公章):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卞万国 联系电话:1811285666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滕玉宝 联系电话:18082164456 传真:0515-89803566 地址: 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楼加固工程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评标入围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承诺书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承诺书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承诺书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 20家时,采用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评标入围数量:取值为15家,平均值以上取7家、平均值以下取8家。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要求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投标人必须提供如下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原件。 2、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单位数量不足15家的,不替补,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三)详细评审 1、有效投标报价: 1.1 通过评标入围和资格审查的; 1.2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记分(满分100分) 3.1 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99分。 3.2 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0.3分,从99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3.3 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下浮在100%~95%(含95%)范围内,每低1%加0.2分,从99分起加。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3.4 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下浮超过95%时,每再多下浮1%扣0.3分,从10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4、扣分: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4.2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4.3 措施项目费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 n;30%的,扣0.5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报价 5家时,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 上述措施项目费总金额是指所有单位工程的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和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之和(不计取规费和税金)。 二、定标办法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时,如得分相同,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招标人期望值(含不可竞争部分)为2986705.23元。若最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价格虽参与前面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以此类推直至选出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规则 1、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显属不规范者,或投标报价有重大错误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2、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时,取所有评委的有效票进行计分、汇总;当评标委员会成员多于5人时,在所有评委有效票中取消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进行计分、汇总;各项汇总时,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汇总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设区间加分或扣分项的,其加分或扣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 4、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 5、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