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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8年10月11日      有1587人浏览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NJ180867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ANJ180867-01SG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8年10月1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NJ180867-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建设项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会议纪要[2018]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20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3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改造修缮工程;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桩基、室内装饰装修、加固、改造修缮、室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553 m2;建筑物层数:3 层;其中地上层数:3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2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1122.49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553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0 m2;根数:55 根;桩形:ZH-0.7 ;桩长:22 m;装饰工程面积:2553 m2;改造修缮面积:104.12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5年09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8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0月10日16时28分到 2018年10月17日16时28分为止
8. 其他

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2、本工程对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有以下规定,违反本条规定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行为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除应当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外,还必须注明非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一方所选派的建造师姓名和注册资格证书号;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约定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
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所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委托代理人和所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验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三)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六)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七)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八)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3月至2018年0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所报注册建造师均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3月至2018年0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宁开发区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石立志联  系  人:张洁
电       话:52108802电       话:025-85438960-8003
传       真:传       真:025-85438960-800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编号: ANJ180867-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建设项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会议纪要[2018]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20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3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改造修缮工程;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桩基、室内装饰装修、加固、改造修缮、室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553 m2;建筑物层数:3 层;其中地上层数:3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2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1122.49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553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0 m2;根数:55 根;桩形:ZH-0.7 ;桩长:22 m;装饰工程面积:2553 m2;改造修缮面积:104.12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5年09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8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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